遊覽車.大客車必須為乘客投保責任險,全國遊覽車公會將全力配合

(2007/12/20) 

立法院在十九日三讀修正通過公路法第五十八、六十五條條文,未來公路汽車客運業、市區汽車客運業及遊覽車客運業者,皆應投保乘客責任保險,並由交通部定最低投保金額;對此,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聯合會表示,雖然業者的營運成本會增加,但乘客多了一層保險保障,將可有效提高國人搭乘遊覽車的意願,長期有助遊覽車業的發展,因此業者將全力配合。但是,國內遊覽車供應過剩,業者普遍苦撐經營,公會希望政府能適度減免遊覽車業的牌照稅、燃料費,並儘速實施國內遊覽車的總量管制,淘汰老舊車輛,以保障乘客的安全。

全國遊覽車聯合會指出,長久以來,遊覽車界已建立互助金制度,業者根據座位數等,按比率繳交互助金,萬一車輛發生意外,須對乘客理賠時,即由互助金撥款賠償,但是額度有所限制,因此未來業者依法投保乘客責任保險,等於雙軌並行,對乘客多了一層保險的保障,如此將可喚起國人對搭乘遊覽車的信心,讓遊覽車界有起死回生的機會,如果交通部所訂的最低投保金額合理,所有業者都會樂意配合。

但是另一方面,遊覽車聯合會也希望政府重視業者面臨的經營苦境,適時伸出援手。聯合會指出,目前國內對遊覽車的需求約八千輛,但是現有數量高達一萬一千輛,呈現嚴重供過於求,由於彼此惡性競爭的關係,以北高線為例,交通部核定的每車運價為二至三萬元,但是業者實際收取才一萬多元,所以業者利潤微薄,普遍陷入經營困境,更遑論對車輛的汰舊換新及加強保養了,這就是國內遊覽車界最大的隱憂。

全國遊覽車聯合會表示,根據國內車體廠的統計,九十四年新領牌照之遊覽車有一千多輛,去年還有六百多輛,但今年迄今只有二百二十七輛,顯示出業者無力進行車輛更新,只能以既有老舊車輛營運。

因此該公會希望政府重視業者苦境及乘客的安全,適度減免遊覽車業的牌照稅、燃料使用費,並儘速實施燃料使用費隨油徵收措施。此外,建議交通部儘速成立遊覽車牌照審議委員會,深入研究國內遊覽車供需狀況,若確定過剩,希望政府能採取總量管制、嚴格發放新牌照,同時訂定獎勵老舊遊覽車退場機制,如此才能使車輛供需趨於平衡,鼓勵業者汰舊換新,提升遊覽車及國人乘坐的安全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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